在购买了保险产品之后,许多人就卸下了心防,甚至认为即便发生了意外也没有关系,毕竟有保险兜底。不过,需要注意的是,被保险人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全额赔款的!让我们通过今天的案例来了解一下。
一名年过七旬的老人在途经某个拐弯路段的时候,不小心绊了一跤,由于老人身体年事已高,所以一时很难起身。就在这个时候,23岁的女大学生卢某刚好骑单车经过这块路段,看到这一幕后,卢某直接下车,打算去搀扶老人,可就在这个时候,意外发生了,在卢某距离老人还有2米的时候,一辆汽车从拐弯路段迅速驶出,不偏不倚就撞上了卢某,在送往医院救治之后,父母很快便得知女儿出事的消息。
经医院诊断,卢某为创伤性休克、腹部闭合性损伤、脾门挫裂身上多长地方发生骨折,情况十分严重,入院治疗两星期,卢某尚未脱离危险期。
而在女儿治疗期间,父亲已经用光了将近20万的医疗费,包括住院、手术等等,就在这个时候,父亲收到了保险公司的反馈电话,并告知卢某父亲,按照意外险合同约定,我们将会在3天之内打款4200元到您的账户上。
虽然保险公司承诺赔付,但卢某父亲并不满意,在投保之前业务员明确说了发生意外会赔付20万,为什么到现在才赔了4200块?
对此,保险公司表示,卢某父亲在去年投保的时候,和业务员签订的意外险合同,并不包含伤残责任,而是意外医疗和身故责任,所谓的20万保险金,也是指发生意外后的身故赔偿金。按照现行合同约定,保险公司赔付的4200也是根据医疗伤害中的保障项目来定。
治疗费用去20万,买了保险只赔了4200,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,这已经算是致命一击。对于卢某的遭遇,大家非常同情,但要想真正去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,我们最应该做的还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在投保之前要对意外保险做个基础了解,不说要买到多便宜的产品,但至少要能够看懂保险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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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意外险需要注意的什么?
牢记保险责任
一般情况下,意外险都有三种不同的保险责任,分别是意外伤害、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责任,这三种不同的保险责任,分别对应着不同的理赔条件。举个例子,就好比意外伤害责任。要想得到满足这部分理赔条件,就必须同时下面两个条件,即:
被保人遭到意外伤害是客观发生的事实,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;
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在保险期限之内。
特别注意免责条款
免责条款,即被保人发生了某些事故,保险公司也不用承担理赔责任。
不同的意外险产品,免责条款大有不同,而且大家要注意,在买保险的时候千万不要一味图便宜,因为越便宜的保险,一般它的免责条款越多,理赔规定越严格。
要想避免自己买保险被坑,最重要还是在于自己,如果在投保之前已经对保险合同做过了解,就很难被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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